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11-20 08:17:41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销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1 015830 平安惠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开通 开通 是

2 015831 平安惠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开通 开通 是

3 018253 平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开通 开通 是

4 018254 平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开通 开通 是

5 019285 平安惠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不开通 不开通 是

6 019286 平安惠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不开通 不开通 是

7 019591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 开通 开通 是

注: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平安惠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2月8日,具体业务办理详见该基金已发布或未来发布的各类信息披露文件。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认购、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本公司对其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