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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年第2号)

2023-11-21 06:09:20

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年第2号)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通慧混合 基金代码 002612

下属基金简称 融通通慧混合A/B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612

下属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002612 下属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002613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黄浩荣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经理 余志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5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0年7月1日

其他 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16日生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200万元 0.8%

2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200万元 1%

2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后收费) N<1年 1.8%

1年≤N<2年 1.35%

2年≤N<3年 0.9%

3年≤N<4年 0.45%

N≥4年 0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

N≥180日 0

认购费

1、本基金由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

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的后端认购费率如下:

当持有期限:N<1年,后端认购费率为1.60%;当持有期限:1年≤N<2年,后端认购费率为1.20%;

当持有期限:2年≤N<3年,后端认购费率为0.80%;当持有期限:3年≤N<4年,后端认购费率为0.40%;

当持有期限:N≥4年,后端认购费率为0。注:1年以365日计算。

申购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不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需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如

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适用单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所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1%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

险、购买力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

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

来风险。

2、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

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等。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

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

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

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

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的限制,本基金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7、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8、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

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

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

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