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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D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2-08 06:24:45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D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 基金代码 009343

下属基金简称 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D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074

基金管理人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经惠云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9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长江经济带债券,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长江经济带债券品种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研发构建的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分析系统(FIFAM系统),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对宏观经济和投资环境进行定期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

长江经济带债券品种。根据2016年9月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本基金所界定的“长江经济带债券品种”,是指长江经济带覆盖省市的地方政府所发行的债券,以及注册地在长江经济带覆盖省市的发行人所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本基金将结合区域内相关行业景气度分析,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具体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杠杆策略、骑乘策略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上,本基金将通过信用分析和流动性管理,辅以量化模型分析,精选那些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国债期货投资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4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2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日 1.50% -

7日≤N<30日 0.10% -

N≥30日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的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指债券资产市场价格

的波动引发的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

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

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即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

险等)。本基金还面临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带

来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能还面临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400189552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

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