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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12 07:34:3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平安500ETF联接

00621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度第1次

平安500ETF联接A

006214

1.2861

92,885,247.58

2.580

平安500ETF联接C

006215

1.2793

220,297,042.94

2.560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

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4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3 年 12 月 1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12月14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2023年12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

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2月12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