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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3-12-12 08:15:37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12日起增加华金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场内简称

1159647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药ETF

2159657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生物疫苗ETF

3159698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粮食ETF

4159673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沪深300ETF

5159681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创50ETF

6159697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油气ETF

7159982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ETF鹏华

8159717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SGETF

9159739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数据ETF

10159751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港股科技ETF

11159778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业互联ETF

12159872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智能网联汽车ETF

13159880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色ETF基金

14159885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碳中和ETF基金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uajinsc.cn、956011)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