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商鸿丰纯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华商鸿丰纯 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661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2 年 9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华 商 鸿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华 商 鸿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说明书 》(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 元) 1.0059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 民币
元) 11,880,619.47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
-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0.030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三 次分红
注:根据《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在登记机 构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红 利 再 投 资 所 得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按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的基 金份额净值 计算确定 ,本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对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进行确认 并通知各 销售机构, 本 次红利再 投资所得份 额的持 有 期 限 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开始计 算,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 投资者可 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的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
的规定,基金 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 收分红手 续费, 选择红 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 者其由红利 所转投 的 基 金 份
额免 收申购费 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在权益登记日前修改基金分红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最晚应不迟于分红权益登记日前一天提交申请(因各销售机构对于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设置确认存在差异,分红最终结果需以基金登记机构系统确认为准),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880,010-58573300或登陆网站http://www.hs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