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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2023-12-21 07:35:15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

213007

2008年5月15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盈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23年12月14日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A/B

213007

213007

213907

1.4461

176,606,606.48

1.4320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C

213917

-

-

1.3439

168,673,846.10

1.3300

注: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22日

2023年12月22日

2023年12月25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3年12月22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

年12月25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3年12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3年12月21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