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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1-11 10:04:52

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10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3914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915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11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即锁定期)为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止的期间。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期。

基金经理 李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把握宏观经济和市场的变化趋势,精选持续分红能力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红利优选”主题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确定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精选持续分红能力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追求稳健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8、融资买入股票策略 9、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本基金设置一年的锁定期限,一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

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6%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其他费用详见相

关公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交易。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自身特有的风险点。投资期货所

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

各项风险。

(3)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期,基金份额在锁定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

定期届满后,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4)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

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终止清盘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897

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