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降低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享回报”或“本基金”)的日常申赎成本,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安排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持有期(N) C类份额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C类份额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N<7日 1.50% 100% 1.50% 100%
7日≤N<30日 0.50% 100% 0.50% 100%
30日≤N<90日 0.20% 75% 0.15% 100%
N≥90日 0.00% - 0.00% -
本次C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后,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重要提示
1、本次C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自2024年1月19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的规定,本次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