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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南方浩鑫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01-19 07:21:03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19日起,调低旗下南方浩鑫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421,C类基金代码:015422)的管理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0%调低至0.6%。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

1.0%年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

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 则取

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6%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4年1月19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