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2024-01-20 09:47:49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券商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月19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4年1月19日完成,修订后的《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19日生效。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1月17日披露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基金客户服务热线:95105568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