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29日起对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97;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680)。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均与原有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但相关费率有所差异,如下表所示:
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0.0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0% 1.50%
7 天≤Y<90 天 0.05% 0.00% Y≥90 天 0.00%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0.00% C 类基金份额 0.10%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1.00 元 1.00 元
直销机构 1.00 元 1.00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1.00 元 1.00 元
直销机构 1.00 元 1.00 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 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1 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1月29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1月29日起开通转换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29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7日
附件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6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8、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69、A 类基金份额: 指本基金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
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70、C 类基金份额: 指本基金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
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
行调整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 此项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 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
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换的价
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
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
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情形下,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
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
……
6、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
购、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且不存
在单一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第(1)项办理,亦可在对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全部接受和确
认并当日按比例办理支付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 20%的基础上,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采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即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
基金管理人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有困难或认
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可对赎回款项进行延缓支
付,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
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延期办理:开放期内,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一持有
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上述情况下,对于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 2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延期办理。对于
此类持有人剩余部分赎回申请以及其他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上述第(1)、(2)项规则办理。 对于上述持有人
被延期办理的部分,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办理部分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或未作明确选择的, 将自动转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至办理完毕, 因此导致延期
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外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继续办理赎回申请, 开放期外延期办理的期
限最长不可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外延期办理期间不
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延期的赎回申请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制。 延长期限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尚未办理完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按上述第(1)项规则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且不存在
单一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第(1)项办理,亦可在对符合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全部接受和确认并当日
按比例办理支付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
额的 20%的基础上,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采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即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有困难或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
金管理人可对赎回款项进行延缓支付,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
作日。 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延期办理:开放期内,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一持有人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况下, 基金
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在上述情况下,对于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此类持有
人剩余部分赎回申请以及其他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
上述第(1)、(2)项规则办理。 对于上述持有人被延期办理的
部分,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办理部分将被撤销;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
期赎回或未作明确选择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赎回直至办理完毕,因此导致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办理赎回申
请, 开放期外延期办理的期限最长不可超过 2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外延期办理期间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
请。 延期的赎回申请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工作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部分延期赎回不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延长期限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尚未办理完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上述第(1)项规则
办理。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
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
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每份基
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
务费率;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
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
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
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分 基 金
费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
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月初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
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
分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且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
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
分 基 金
的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第二十四
部 分 基
金合同内
容摘要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部分内容
附件 2:《: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改后托管协议内容
三、基金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
查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
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八、基金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
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