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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4-02-06 07:19:57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7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格林泓泰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2 月 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1 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开债 A 格林泓泰三个月定开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7710 007711

截至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额类

别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

份额类别净值

(单位:人民币 元)

1.0271 1.0349

基准日下属基金

份额类别可供分 配利润

(单位:人 民币元)

8,403,746.98 9,233.41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 0.1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2 月 7 日

除息日 2024 年 2 月 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2 月 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4 年 2 月 7 日除权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4 年 2 月 8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

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4年2月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2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2月7日前(不含2024年2月7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