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财达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4-02-07 06:16:0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财达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7日

起,新增财达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自2024年2月7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159507 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信ETF -

2 159512 广发中证全指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汽车ETF -

3 159539 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创50ETF -

4 159576 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100ETF广发 -

5 159608 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稀有金属ETF -

6 159907 广发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ETF -

7 159936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选消费ETF -

8 159939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技术ETF -

9 159940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融地产ETF -

10 159944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材料ETF -

11 159945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能源ETF基金 -

12 512580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环保ETF 环保ETF

13 512680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军工基金 军工ETF龙头

14 512910 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ETF 中证100ETF

15 513750 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非银 港股非银ETF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6 515600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央企创新 央企创新ETF

17 517350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概科技 中概科技ETF

18 518600 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 上海金ETF

19 560220 广发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基金 中证2000ETF广发

20 560260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医疗50 医疗ETF龙头

21 560280 广发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ETF

22 560550 广发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碳中和 碳中和ETF龙头

23 560680 广发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龙头消费 消费ETF龙头

24 560700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央红利50 央企红利50ETF

25 560780 广发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半导设备 芯片设备ETF

26 560880 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家电基金 家电ETF龙头

27 560980 广发中证光伏龙头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光伏30 光伏30ETF

28 588060 广发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科创 科创50ETF龙头

29 588110 广发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科创成长 科创成长ETF

30 588320 广发中证科创创业5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双创增强 双创50增强ETF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3

网址:www.95363.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