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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金额起点(包括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份额下限(包括转换转出)的公告

2024-02-22 06:35:44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23日起调整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金额起点(包括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份额下限(包括转换转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501060 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LOF)A

501061 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LOF)C

二、调整方案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各场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设置与申购相同。

2、投资者在场外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转换转出下限设置与赎回相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予以调整。

2、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