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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3-07 06:09:20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3月0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13560

ETF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1月31日

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01月31日

基金经理 刘帆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07月06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01月31日

基金经理 李哲通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03月05日

基金经理 林学晨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12月29日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香港科技;扩位简称为:香港科技ETF;认购代码为:513563。未来若出现

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

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

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的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投资范围

的非成份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

股票)、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

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以及参与转融通

证券出借等相关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

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

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

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

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

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

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

主要投资策略

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4、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5、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

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

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S

50万≤S

S≥100万 1000.00元/笔

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申请多次现金认购的,

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

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

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其他费用

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业绩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适合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本基金

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

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

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①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

跟踪误差。

②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

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③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将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

度。

④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

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⑤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

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⑥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

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⑦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

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

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

度与跟踪误差。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

时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

承担因标的指数变更而产生的风险与成本。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

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

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

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

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

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

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3)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按照约

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份额申购赎回

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定),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

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获取足

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

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

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

调整,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8)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

格折溢价的风险。

(9)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

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

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10)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

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11)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从而导致申购失

败。

(12)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在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如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

出现赎回失败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

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

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3)组合证券的变现风险

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组合证券变现后的

价值与赎回时组合证券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4)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在申购赎回环节新增了“退补现金替代”方式,该方式不同于现有其他现金替代方式,

可能给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间接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极端情况下,如果使用“退补现金替代”证券的权重增加,该方式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基金

的二级市场价格折溢价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基金管理人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现金替代退补

款的计算以实际成交价格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准。若因技术系统、通讯链路或其他原因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遵循“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对“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进行处理,投资者的

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15)套利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约束,完成套利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套利存在一定风险。同

时,买卖一篮子股票和ETF存在冲击成本和交易成本,所以折溢价在一定范围之内也不能形成套

利。另外,当一篮子股票中存在涨停或临时停牌的情况时,也会由于买不到成份股而影响溢价套

利,或卖不掉成份股而影响折价套利。

(16)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

标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将会使投资人利益受损或影响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

(17)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

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②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

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

构。

③第三方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18)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

①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或期权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

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②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19)基金参与融资与转融通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具体而言,信

用风险是指本基金在融资业务中,因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证券相关权益,导

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本基金在融资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标的预判失

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由于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风

险,主要包括业务超出监管机关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阀值等。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风险:面临大额赎

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

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

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20)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海外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

险。

2)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

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

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3)汇率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

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

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本基金可能需额外承担买卖结算汇率报价点差所带

来的损失;同时根据港股通的规则设定,本基金在每日买卖港股申请时将参考汇率买入/卖出价冻

结相应的资金,该参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价设定上存在比例差异,以抵御该日汇率波动而带来的结

算风险,本基金将因此而遭遇资金被额外占用进而降低基金投资效率的风险,以及因汇率大幅波动

引起账户透支的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

不足,发生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围限制

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以上情形可

能对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6)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

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

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影响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实行T+2 日(T 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T+2 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排,

本基金在T 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 日(港股通交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第二个港

股通交易日)才能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券市

场要长。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

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

8)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

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

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

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

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

此外,不同于内地A 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

“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 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

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 及*ST 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

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

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 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

失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的限制和影响;本

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客服电话[40000-9632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