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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和嘉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4-03-28 07:43:28

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和嘉债

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3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基金代码020805

下属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和嘉债券A下属基金代码02080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杨枫

证券从业日期2013-07-1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其他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金流动性的

投资目标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

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仅限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本基

投资范围

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

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

资产、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

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应计入权益类

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其中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指符合下列

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

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

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

的比较判别,对债券、股票(包括A股、存托凭证和港股通标的股票

等)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

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债券投资管理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

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和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投资策

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

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应在AA+级及以上。其中,主动投

资于AA+级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50%,主动投资于AAA

级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

3、股票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采用行业配置和个股精选相结合的

方法进行股票投资。同时,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

主要投资策略

因素、市场因素等方面的指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适

时调整国内A股和香港(港股通标的股票)两地股票配置比例。

4、基金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仅可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

5、可转换债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着重于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

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

6、可交换债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结合对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

分价值以及对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的综合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

值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7、国债期货投资管理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根据

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

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

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3%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

险。

注:详见《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60%

认购费1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M<100万元0.8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4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赎回费

N≥7日0.00%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由认购/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各类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

费率)(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净认购

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

值。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

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申购金

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

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5%

注:1、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或诉讼费等。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

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

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

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因此无法完全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以及发债主体特别

是企业债、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

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

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

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

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

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

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

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计价

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a)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

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

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

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

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

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A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c)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A股市场,可能

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资风

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高的操作风险等。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仅限于全市场

的股票型ETF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含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1)本基金可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

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2)本基金可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

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本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

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

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

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

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另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4)本基金投资场内上市开放式基金时,由于投资标的的价格会有波动,所投资基金的

净值也会因此发生波动。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与基金的净值之间是相关的,一般来说基本是同

方向变动的,如果基金净值严重下跌,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也会下跌。而开放式基金的价

格就是基金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会随着净值的下跌而下跌。所以本基金

会面临基金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基金价格下降到买入成本之下,在不考虑分红因素影响的

情况下,本基金会面临亏损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触发约定情形而终止的风险。

2、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3、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应当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

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和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