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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通利纯债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4-02 06:07:50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通利纯债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4月1日

送出日期:2024年4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新沃通利纯债基金代码003664

下属基金简称新沃通利纯债C下属基金代码003665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12-27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2-10-26

基金经理庄磊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8-06-03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要配置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

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

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换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

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

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

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及资产支

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

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0%-

N<7日1.50%-

7日≤N<1年0.10%-

赎回费

1年≤N<2年0.05%-

N≥2年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05%

销售服务费0.40%

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

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

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

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

体的信用等级下调造成的信用风险;另外,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

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2)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标的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及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等,由此可能导致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3)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价格变动而给

投资者带来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3)基差风险:

是指国债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衍生品合约价格之

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

持国债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5)信用风险:是指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

险。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

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3、管理风险;4、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5、流动性风险;6、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新沃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sinvofund.com][客服电话:400-698-9988]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