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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4-04-27 10:07:35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赎回起始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汇添富养老2050五年持有混合(FOF)

007060

契约型开放式

2019年5月17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024年5月17日

汇添富养老2050五年持有混合(FOF)A

007060

汇添富养老2050五年持有混合(FOF)Y

017254

-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于2022年11月15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事宜生效的公告》,自2022年11月15日起,本基金增设Y类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

  2、本基金A类份额已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N<7日

7日≤N<30日

30日≤N<90日

90日≤N<180日

N≥180日

A类份额赎回费率

1.50%

0.75%

0.50%

0.50%

0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100%

100%

75%

50%

--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方法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业务。

  4.1.2 场外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中信银行

浦发银行

兴业银行

华夏银行

上海银行

广发银行

平安银行

宁波银行

上海农商行

江苏银行

恒丰银行

基煜基金

中天证券

爱建证券

华宝证券

国金证券

江海证券

粤开证券

国融证券

微众银行

中金财富

华鑫证券

财通证券

中金公司

华龙证券

华福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

中泰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华西证券

国盛证券

恒泰证券

中银国际

东海证券

国都证券

中原证券

财信证券

国海证券

华安证券

平安证券

大同证券

诚通证券

上海证券

东北证券

中信证券(华南)

长城证券

东方证券

信达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中信证券(山东)

华泰证券

万联证券

湘财证券

安信证券

长江证券

兴业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海通证券

银河证券

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

招商证券

国信证券

中信建投

国泰君安

中信期货

泛华普益

嘉实财富

上海长量

鑫鼎盛

伯嘉基金

诺亚正行

陆基金

蚂蚁基金

同花顺

苏宁基金

雪球基金

中证金牛

好买基金

利得基金

盈米基金

万得基金

众禄基金

奕丰金融

云湾基金

有鱼基金

和耕传承

挖财基金

度小满基金

东方财富证券

新兰德

创金启富

联泰基金

一路财富

国美基金

和讯科技

汇林保大

民商基金

华夏财富

通华财富

大连网金

金斧子

中国人寿

中信百信银行

攀赢基金

中植基金

济安财富

中欧财富

博时财富

泰信财富

排排网

财咨道

贵文基金

万家财富

陆享基金

乾道基金

肯特瑞基金

天天基金

腾安基金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