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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5-08 10:10:26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

020724

契约型开放式

2024年05月0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建信开元

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A

020724

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C

020725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

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募 集 份 额

(单位:份)

其中: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的条件

有 效 认 购

份额

利 息 结 转

的份额

合计

认 购 的 基

金份额(单

位:份)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认 购 的 基

金份额(单

位:份)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4]122号

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5月7日

1,650

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

券发起A

132,597,787.00

71,609.68

132,597,787.00

71,609.68

132,669,396.68

10,003,778.16

7.54%

-

889,181.83

0.67%

建信开元金享6个月持有期债

券发起C

195,923,866.26

86,716.01

195,923,866.26

86,716.01

196,010,582.27

-

-

-

27,014.88

0.01%

合计

328,521,653.26

158,325.69

328,521,653.26

158,325.69

328,679,978.95

10,003,778.16

3.04%

-

916,196.71

0.28%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2024年5月7日

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

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分别为0、50万份至100万份(含)、0、50万份至100

万份(含),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

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3,778.16

-

-

-

-

10,003,778.16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3.04

-

-

-

-

3.04

发起份额总数

10,003,778.16

-

-

-

-

10,003,778.16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3.04

-

-

-

-

3.04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不少于三年

-

-

-

-

不少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

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

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

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

转入确认日后6个月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月度对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止的期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含该日)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

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

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