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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05-16 10:06:34

财通医药鑫选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临时公告

2

一、重要提示

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86

号文《关于准予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

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社

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6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

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4月3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进入赎回选择期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为2024年4月12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4年4月13日)起进入

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自2024年4月13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止,由基金管理人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3日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临时公告

3

基金简称 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5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06日

最后运作日(2024年04月12日)

基金份额总额

16,711,558.92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药主题相关证券,在

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

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医药主题的界定;

3、股票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的交易策略;6、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5%+恒生医疗

保健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

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

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

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

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

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

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

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4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

持有期混合A

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

持有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547 014548

最后运作日(2024年04月1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5,769,290.88份 942,268.04份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4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4年04月12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2,983,554.17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资产总计 12,983,554.17

负债和净资产

2024年04月12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53,642.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8,662.64

应付托管费 1,443.80

临时公告

5

应付销售服务费 644.28

其他负债 260.15

负债合计 164,653.3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6,711,558.92

未分配利润 -3,892,658.13

净资产合计 12,818,900.7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983,554.17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86号文《关于准予财通医药鑫

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6日生效,首次

设立募集规模为219,811,280.95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131,694,032.97

份,C类基金份额为88,117,247.98份。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临时公告

6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

资于医药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

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5%+恒生医疗保健

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截至2024年4月3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清算起始日

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进入赎回选择期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年4月1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4年4月13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临时公告

7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

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

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4年4月13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项余额为基数)

(1)截至2024年4月12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2,983,554.17元(其中活期

存款本金为人民币10,315,067.88元,活期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6,550.29元;存

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即券商保证金)本金

为人民币2,660,481.17元,券商保证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454.83元)。截至

2024年4月18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2,366,270.82元(其中活期存款本金为人民

币12,356,194.44元,活期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0,076.38元)。该活期存款通

过本基金的托管人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若在清算款划出前活期存款

利息金额未返还至托管账户,则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供清盘分配使

用,待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截至清算结束日,本基金无保管于证券经纪

商的资金。

2、负债清偿情况(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项余额为基数)

(1)截至2024年4月12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8,662.64元,该款项已

于2024年4月16日支付完毕。

(2)截至2024年4月12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443.80元,该款项已于

2024年4月16日支付完毕。

(3)截至2024年4月12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644.28元,该款项已

于2024年4月16日支付完毕。

临时公告

8

(4)截至2024年4月12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53,642.51元,该款项已于

2024年4月15日支付完毕。

(5)截至2024年4月12日,其他负债余额为人民币260.15元,包括应付赎

回费人民币260.15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4月15日支付完毕。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4年04月13日起至2024年04月18日止

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3,603.68

2.其他收入 254.57

清算收益小计 3,858.25

二、清算费用 -

三、清算净收益 3,858.25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8

日止清算期间的利息收入,其中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3,526.09元,券商保证金

利息为人民币77.59元。

注2: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的基金赎回费收入人民币254.57元。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4年04月12日基金净资产 12,818,900.7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858.2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456,488.22

二、2024年04月18日基金净资产 12,366,270.82

临时公告

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4年4月1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2,366,270.82元。截至2024年4月18日,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

基金托管账户货币资金(不含应计利息)余额共计人民币12,356,194.44元。根

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截至划付清算款前一日仍有未变现的资产(银行存

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将于划付清算款前划

入本基金托管账户。2024年4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

息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

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将于清算期后的结息日后退还给基金管理人,实际

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财通医药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