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
金”)于2022年8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8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23年5
月5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个人养
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
2024年5月17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的个人养老
金基金份额一一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496),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最新
法律法规对《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所适用账户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
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
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
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
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
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
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存在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Y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比例限制,可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Y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M<100万元
100万元≤M<200万元
2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申购费率
1.20%
0.80%
0.60%
每笔1000元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该类基金
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
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三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分别按照各自对应的年费率计提,具体如下表:
年费率
管理费
托管费
A类基金份额
0.80%
0.15%
Y类基金份额
0.40%
0.075%
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等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4.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收益分配方式
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
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计算。
6.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
金份额和每一份Y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8.Y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
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
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
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在
各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
改。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
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2024年5月17日起生
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
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
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
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
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
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
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
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
订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 前言
修订前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 下 简 称“《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养老目标
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
修订后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 下 简 称“《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养老目标
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个人养老金
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
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八、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安排还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以下序号
对应调整)
……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 基金
份额的发售
第六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第七部分 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
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2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
3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3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
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
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
外法人(删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35、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的合称
……
6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
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删除)。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
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
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
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
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
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
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处理。
……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3日内披露。遇特
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1、2、3、5、6、7、8、9项暂停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十一、基金的转换
……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
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
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
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
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
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
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
准收费。
……
……
二、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
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23、《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指中国
证监会2022年11月4日颁布实施的《个人
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管理暂行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新增,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3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34、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投资者,包括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35、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6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
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
67、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销售
所适用账户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
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
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
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新
增,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所适用账户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
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
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
老金账户销售。
本基金 A 类、Y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可能存在不同,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
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
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履行
适当程序并公告。(新增)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
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机
构可能存在不同(新增)。基金投资者应
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Y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时间,与A类
基金份额存在不同,具体开始办理时间详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新
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且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本基金可对处于个人养老金领取期的投
资者持有的 Y 类基金份额开通“金额赎
回”,具体办理方式详见相关公告;
……
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以下序号对
应调整)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
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
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
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
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
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
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
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
比例限制,可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新增,
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T+3
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
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赎回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
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本基金可以豁免Y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9、若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本基金Y类基金
份额将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新增,以下序
号对应调整)
……
发生上述第 1、2、3、5、6、7、8、9、10 项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
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十一、基金的转换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具备的
情况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以申请转
换为Y类基金份额;但Y类基金份额不能
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本
基金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应当通过份
额赎回的方式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
另有规定的除外;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
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
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
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
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
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
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
……
二、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Y类
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
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
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
第九部分 基
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条
件和程序
第十三部分 基
金的转型
第十五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第十六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七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九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第 二 十 五 部 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
要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会计师事务所对
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
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
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
五、基金转型后的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
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
申购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
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
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
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
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估值日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
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剩
余部分的0.8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人
不得对本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
其他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
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
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
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
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
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剩
余部分的0.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
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
的其他基金部分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
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
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
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
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
延。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
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
从其最新规定。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
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
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
……
五、基金转型后的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
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
成立,申购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
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
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
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包括该
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总数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
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
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
(2)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按照规定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
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
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A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
积后剩余部分的0.80%年费率计提。A类
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M×Q)×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A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M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
净值,Q 为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
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
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Y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
积后的剩余部分的0.40%年费率计提。Y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F-M×R)×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Y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管理费
F为前一日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M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
净值,R 为前一日 Y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
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
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A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
积后的剩余部分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N×Q)×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
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N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
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
净值,Q 为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
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
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Y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
积后的剩余部分的 0.075%的年费率计
提。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
下:
H=(F-N×R)×0.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
托管费
F为前一日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N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
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
净值,R 为前一日 Y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
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
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
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
份额投资者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
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
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
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定。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26、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的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新增,以下序号对
应调整)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