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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4-05-27 10:06:5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4年5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964

自2024年5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查询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相

关信息,由于该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式基金,在该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办理

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自2024年5月27日起,在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开放期内,投资者通过招商

银行办理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的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招商银行的

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在招商银行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

费),具体以招商银行规定为准。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为一年定期开放式基金,根据《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第十个开放期时间

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4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3、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

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银行的相关通知、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

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