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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I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04 10:12:05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I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7月4日起接受投资者对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I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I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代码:A类006799、C类006800、E类008922、I类021807)。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I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1.50%收取赎回费,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I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本次调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与销售服务费率如下表:

  类别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每笔赎回最低

份额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基金

份额余额

销售

服务费

A类 1元(直销柜台为10万

元) 1元 0.01份 0.01份 0

C类 1元(直销柜台为10万

元) 1元 0.01份 0.01份 0.40%/年

E类 1元(直销柜台为10万

元) 1元 0.01份 0.01份 0.40%/年

I类 1元(直销柜台为10万

元) 1元 0.01份 0.01份 0

  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 I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1.50% 1.50% 1.50%

7日≤Y〈30日 0.10% 0.10% 0 0

  二、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杭州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2幢22层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26号富汇大厦B座8-9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杭州直销柜台联系人:傅诗洁、何倩男

  电话:(0571)89720037、(0571)89720021

  传真:(0571)85104360

  上海直销柜台联系人:朱智亮、孙慧

  电话:(021)20568211、(021)20568225

  传真:(021)68753502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

  网址:www.ctzg.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2、非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I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附件:

  一、《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第 二 部 分 释

43、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

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 在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E 类基金份额

43、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

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 在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

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 C类、E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I类基金份额

第 三 部 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八、 基 金

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E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I类基金份

额。

第 六 部 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六、 申 购

和 赎 回 的 价

格、 费用及其

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I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4、A类、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

第 七 部 分 基

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一、 基 金

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联系电话:(021)20568365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联系电话:400-116-7888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二、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E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

公式如下:

  二、《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章节 《托管协议》修改前条款 《托管协议》修改后条款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联系人:张婧

(一)基金管理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联系人:孙定渊

十一、基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