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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3-01 07:03:59

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ETF

基金主代码 5886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注:场内简称:双创五零,扩位简称:科创创业50ETF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98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5年2月13日 至 2025年2月24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2月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02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5,344,015.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55,788.4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75,344,015.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

合计 775,344,015.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2月28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4)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

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

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基金募集期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

登记机构的规则及流程予以冻结;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

行股票过户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属依据相关规则办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申请上市期间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赎

回业务。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