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8月13日起,对旗下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163)后,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新增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申购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1.5%
7天≤Y<30天0.1%
Y≥30天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以不低于25%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二、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根据本次新增份额事项以及监管最新规定相应修订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的相关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基金合同》修改前表述《基金合同》修改后表述
十六、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二)C基金净收
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
关规定应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
额。
(二)C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
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十六、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 收益分配
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
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C次,每次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20%;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C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
收益分配;
7.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
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C次,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C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
权日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C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
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62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肖翔
(2)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四、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已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附件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1号楼19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 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 L1401-L15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谭广锋
客服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0F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010-63158805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7楼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 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2)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om
(1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4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1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9)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2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2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卜勇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2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518000)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8224-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2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29)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公司网址:www.yitsai.com
(3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3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3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33)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3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3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向城路288号国华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38)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4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 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4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4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45)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46)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8-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郑焰
客服电话:400-100-2666
公司网址:www.zocaifu.com
附件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或位置原《基金合同》条款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全文
代销机构改为:“销售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
代销网点改为“销售网点”
指定媒体、指定报刊、指定网站改为“规定媒介”“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一、前言
(一)订立《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
同” )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C、《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
(五)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 订立《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C、《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二、释义
10.《基金法》: 指2003C年10C月28C日经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C年6C月1C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C
年6C月25C日颁布、同年7C月1C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C
年6C月29C日颁布、同年7C月1C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
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10.《基金法》: 指2003C年10C月28C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3.《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
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
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 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
《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二、释义
增加:
42、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C类基
金份额和C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3、A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C类基
金份额
44、C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C类基
金份额
4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二、释义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
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
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
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他媒体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
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三、基金的基本情
况
增加: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CC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和C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和CC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
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
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
六、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
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
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4C位,小数点后第5C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C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C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1.C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C位, 小数点后第5C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C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C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可阶段性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进行相
应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C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C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
六、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
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
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
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延期支付
最长不得超过20C个工作日, 并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
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
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C个工作日, 并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六、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
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 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六、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C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C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C日但少于
2C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C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
告最近1C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C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C周至少刊登暂停
公告1C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C日在指定
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C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C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
日,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C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C日但少于2C周,暂停结
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C
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告最近1C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C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
人应每2C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C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C日在规定媒
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
近1C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
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C座1211C室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C
号城建大厦AC座21C层
邮政编码:100088
法定代表人:陈平
成立时间:1999C年3C月26C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6C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
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
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88
法定代表人:胡甲
成立时间:1999C年3C月26C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基金字[1999]6C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六佰万元
七、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
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C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C号院1C号楼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C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C号院1C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七、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五)基金管理
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管理人的义务为:
……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为:
……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七、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托管
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托管人的义务为:
……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为:
……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七、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八)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
利。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为:
……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八、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
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
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八、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收费方式;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
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或收费方式;
……
(6) C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
提下,设立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或者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十四、基金资产
的估值
(五)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C元,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
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
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1.C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
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C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
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十四、基金资产
的估值
(六)估值错误
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C
位以内(含第4C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
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
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C位以内(含第4C位)发生差错时,视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十四、基金资产
的估值
(八)基金净值
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五、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三)基金费
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增加: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
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式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
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
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
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
协商解决。
十五、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三)基金费
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
入当期基金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
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六、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
的构成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十六、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二) C基金净
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
关规定应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
额。
(二)C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
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十六、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
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C次,每
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
的2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C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
行收益分配;
7.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
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C次,每次基金收益分
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C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C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
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六、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六)收益分
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
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
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
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
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十八、基金的信息
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指定报刊” ) 及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
“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
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 )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规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
十八、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基金净值
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C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C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十八、基金的信息
披露
(八)临时报告
与公告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0.5%;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5%;
十八、基金的信息
披露
(十四)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