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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12-11 07:19:45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02207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0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0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8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投资指数发起A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投资指数发起C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

数发起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22072 022073 024754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

币元)

1.2153 1.2154 1.2231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1,510,897.44 2,066,205.49 1,343,043.4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80 0.080 0.08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除息日2025年12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按2025年12月1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25年12月16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

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