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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联中国精选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04-24 11:22:13易天富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联中国精选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4月22日

送出日期:2026年04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21981

下属基金简称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982

基金管理人 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9月0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程彧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11月2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中长期稳定的资产增值。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不超过股票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对宏观经济政策、行业长期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和行业估值比较的研究,结合产业政策变化与行业格局变化等事件,挖掘和配置具有投资机会的行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上,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未来利率趋势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动、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积极投资,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1、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09月03日。业绩表现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不

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10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审计费用 4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持有期 1.91%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1、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2、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20%。因此,国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

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

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2)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4)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5)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7)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8)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等事项的外包风险(9)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注册登记及资金清算业务规则》、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或其

他相关公告等。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

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将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等风险。具体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一章。(二)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个

人信息处理者应承担的义务。对于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自然人个人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

求,履行必需的手续。基金投资者知悉并持续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不时披露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政策。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llianzgi.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021-

3891-7777。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