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X5(2015)
(863105)集合理财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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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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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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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7-05-11
- 基金经理:丁瑾 张丁 樊亚筠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上海光大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X5(2015) | 基金全称 |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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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863105 | 成立日期 | 2017-05-11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丁瑾 张丁 樊亚筠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即管理人提前公布的各收益期的参考年化收益率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原则上每个收益期的最后一日为开放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将继续秉承光证资管一贯坚持的“顺势而为,规范投资,注重风险,强调研究,价格发现,完全积极”投资理念,通过深入研究,准确研判市场趋势,通 过完全积极的运作,在追求集合计划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1)固定收益类资产合计市值占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期以上的国债和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期限在7天以上的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受益凭证、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总额占资产总值的比例不超过30%。rn (2)现金类资产合计市值占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1年以下的国债和央行票据、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rn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证券正回购,但是参与证券正回购融资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n 委托人同意:(1)本集合计划资产也可以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但投资于此类品种的总额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7%(投资于指数基金或者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除外),管理人应于投资前至少2个工作日告知托管人,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rn 委托人签署《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即表示同意上述条款,管理人无需另行征求委托人意见,同时,管理人需做好信息披露业务,并做好委托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相关安排,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rn 管理人将在本集合计划成立并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3个月内,使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外部因素致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组合投资比例不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如遇相关证券暂时无法交易的,自可交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并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rn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集合计划原有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限制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集合计划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 ||
投资策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