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分级固利22号A

(C60075)集合理财混合型
1.0343 0.01%+0.0001
单位净值 [2021-11-03]
1.4220
累计净值 [2021-11-03]
  • 最近一月:0.37%
  • 最近一季:1.00%
  • 最近半年:2.05%
  • 今年以来:3.42%
  • 最近一年:1.79%
  • 最近两年:1.71%
  • 最近三年:1.60%
  • 成立以来:19.36%
  • 成立日期:2013-08-07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华融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华融分级固利22号A 基金全称 华融分级固利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基金代码 C60075 成立日期 2013-08-07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开放日 --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以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通过对于当前国家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细致分析及研究,积极主动地对计划的大类资产进行配置调整,致力于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获取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目标。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包括现金类资产、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权益类及衍生品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仅限外部债项评级AA级以上并有第三方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品种)、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固定收益类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其他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 权益类及衍生品资产:包括股票(含定向增发)、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利率远期、期权、互换、权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权益类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权益类证券投资基金、权益类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权益类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新三板挂牌的股票等,投资新三板股票前,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就该类资产运作事宜达成一致。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回购标准审核等事宜。上市交易未满1个月的股票、创业板股票、ST和*ST股票(已完成实质性资产重组的ST类公司除外)、B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不得作为本集合计划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质押标的。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代表同意以上约定,本集合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无需再征询委托人同意。同时,委托人同意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同意管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同意管理人根据管理人与融入方的委托进行交易申报。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资本市场运行环境和资金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确定集合资产在固定收益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根据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 征,动态调整各类别资产的技资比例,以控制或规避投资风险,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2 、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高流动性资产的技资主要考虑本集合计划的总体流动性需求,在为集合计划的动态资产配置提供有效缓冲的基础上,获得高流动性资产的稳定收益。配置高流动资产投资策 略主要以政策面调控和资金面分析为基础,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不同类型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和货币市场预期收益水平、银行存款的期限、债券回购的预期收益率来确定 高流动性资产的配置,并定期对短期金融工具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本集合计划整体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3、固定收益类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是技资具有固定或者确定预期受益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管理人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在保持较好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同时,以获取稳健的技资收益。 4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技资策略 为取得良好稳定的投资收益,在资产配置方面此部分投资将技资于具有较高预期收益率,拥有良好兑付能力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期限较长的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同时将根据本集合计划整体收益、风险及流动性需求,动态配置合理的投资期限,以使各级技资者在投资期间内的收益与风险水平不变。管理人将利用自身专业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结合产业发展方向,精选优质项目进行固定收益的投资。 5.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投资策略 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所质押的股票的筛选标准如下: (1)不得为上市交易未满1个月的股票、创业板股票、ST和*ST股票(已完成实质性资产重组的ST类公司除外)、B股股票.停牌时间超过30个自然日以上的长期停牌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如标的证券为限售股,解除限售时间应早于购回交易日至少3个月; (2)不得为上一年度亏损的股票; (3)流通股本不低于5000万股; (4)质押标的证券最近三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期间的最高价/最低价,股票价格以观察期间的复权收盘价计算)不得超过200%; (5)最近一年内未受到证监会公开处罚、谴责、调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6)不得为近两年有逾期、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的股票; (7 )国有股东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且已出具《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8 )单一质押股票的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该股票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市值的算数平均值10%;单一质押股票的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该股票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交易金额的10倍; (9)流通股股票的质押率不得超过55%,中小板流通股股票的质押率不得超过45%,限售股的质押率不得超过40%.按最近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 (10)质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最低平仓线130%,最低预警线150%,质押有限售条件股份或涉及个人限售股所得税的最低平仓线140%,最低预警线160%。当某日收盘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的,融资方应按合同约定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补充交易,使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线;当某日收盘后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的,按合同约定启动处置质押物程序。上述“平仓线”又称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指在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中,管理人规定的履约保障比例的特定值. 当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人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该特定值时,管理人于次一个交易日启动违约处置程序;上述“警戒线”又称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指在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中,管理人规定的履约保障比例的特定值。当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人新开补充质押后,其原交易及与其关联的所有交易合并计算的履约保障比例应不低于该值。 (11)融资人对质押股票不存在禁止股票质押承诺、售出价格承诺等。 (12)融资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最长存续期限到期日的前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