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瑞年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P6464)集合理财混合型
0.1532
-39.42%-0.0604
单位净值 [2022-12-31]
0.2378
累计净值 [2022-12-31]
- 最近一月:-39.42%
- 最近一季:-39.42%
- 最近半年:-39.42%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56.54%
- 最近两年:-56.37%
- 最近三年:-85.42%
- 成立以来:-84.66%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第一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第一创业瑞年11号 | 基金全称 | 第一创业瑞年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基金代码 | SP6464 | 成立日期 | 2016-11-24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5.07% | ||
开放日 | 开放期安排由管理人根据本集合计划的运作情况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灵活设置并确定,于当次开放参与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并披露本次发行的期限分类(6个月1期、2期,9个月1期、2期等,以此类推)。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和分散投资组合风险下的前提下,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也可以投资于现金管理类资产、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 ||
投资策略 |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投资策略 (1)标的股票准入标准 1)禁止性条件 a.摘牌的股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符合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条件或终止上市条件的股票; b.最近6个月内标的股票的上市公司曾出现监管机关对其的重大处罚、或者 标的股票的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正接受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c.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权(包括ST,*ST,SST,SST和PT等) d.上市公司近期有逾期、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近一年发生不利于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受到交易所谴责等负面信息; e.近期公布的年报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等年报审计意见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 f.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未超过三个月的股票 2)限售股标准 a.符合以上禁止性条件; b.谨慎选择行业龙头的绩优股; c.标的股票公司主动承诺延长限售期导致解禁日期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触发回购条件,融入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回购或提前中止义务。 3)创业板股要求 a.符合以上禁止性条件; b.优先介入行业龙头绩优股; d.标的股票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报告不得都为亏损状态。 (2)股票质押率、预警线和止损线。 股票质押率、预警线和止损线的确定由委托人与管理人根据标的股票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需取得一致意见。 质押率=(融资本金/质押股票市值)X100% 基准日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X该日前1个交易日的现价/股票5日均 线(MA20)/60日均线(MA60)孰低价,或可以与客户确定的选择其他标准导致的更低价; 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止损线)计算公式为: 履约保障比例=(质押股票市值及尊息+∑补充的保证金+∑补充股票折扣后 价值)/(融资本金+利息成本) 本集合计划预警线、止损线原则上不低于120%及110%。对于拟投放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其项目要素超出以上“原则性”限定的,管理人应谨慎审查并投资,突破原则性限制的投资均视同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投资,管理人应获得委托人的同意。 本计划不得投资购回交易日在集合计划终止日之后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 及限售日在集合计划终止日之后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 2、现金管理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管理类金融品种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