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恒定10号
(879033)集合理财股票型
2.3500
-9.27%-0.2178
单位净值 [2015-06-12]
2.3500
累计净值 [2015-06-12]
- 最近一月:-10.25%
- 最近一季:-12.60%
- 最近半年:33.71%
- 今年以来:36.95%
- 最近一年:116.17%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135.00%
- 成立日期:2013-12-12
- 基金经理:赵非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广发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广发恒定10号 | 基金全称 | 广发恒定10号金马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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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879033 | 成立日期 | 2013-12-12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赵非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股份”,股票:000980)定向增发的股票、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如果管理人按照该股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由管理人以本机构所管理的资产统一进行缴纳。为此,管理人向委托人明示下事项:“金马股份定增”所应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会以本集合计划(指广发恒定10号金马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付。但相应地,管理人将优先保证支付保证金的集合计划所认购的股票获得符合其投资意愿的足额配售,在此前提下,获配股票剩余的部分向本集合计划分配;如果没有剩余,则不向本集合计划分配,视为该笔投资失败。若本集合计划参与金马股份定向增发未成功,可以继续参与其他股票的定向增发。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 ||
投资策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