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惠安吉旅发二期
(B60211)集合理财其他
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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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 [2015-02-05]
1.1616
累计净值 [2015-02-05]
- 最近一月:---
- 最近一季:---
- 最近半年:---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
- 成立日期:2013-03-26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浙商金惠安吉旅发二期 | 基金全称 | 浙商金惠安吉旅发二期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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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B60211 | 成立日期 | 2013-03-26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其他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1-利息税率)*当期银行1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浙金?汇城9 号安吉旅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信托单位、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 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 |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除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外将将资"《浙金·汇城9号安吉旅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信托单位"。 本集合计划由计划管理人与受托人签署《浙金·汇城9号安吉旅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为达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的,将集合计划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加入该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以受托人的名义向安吉旅发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于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治理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灵峰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贷款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其中80%用于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治理工程的开发建设,20%用于灵峰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款凭证或借据记载金额为准。 安吉浒溪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吉旅发为信托贷款到期偿还本息义务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抵押物为:(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吉旅游发展总公司,位于安吉县刘灵路梅灵路交叉口一号地块;(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吉旅游发展总公司,位于安吉县刘灵路梅灵路交叉口二号地块。根据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抵押(1)、(2)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1,200万元。信托期间,债务人和抵押人有权置换抵押物,但新抵押物评估价值不得低于原抵押物评估价值。 根据发行时间的不同,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分为第一期信托单位与第二期信托单位。第一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24个月,第二期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自该期信托单位成立日起至信托计划存续满24个月之日(即第一期信托单位期限届满之日)终止。受托人有权宣布各期信托单位提前到期或延期。本集合计划认购的是《浙金·汇城9号安吉旅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信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