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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人力资本密集 股权激励可行吗?

2010-07-11 13:37:13易天富基金网
  国内最大基金公司华夏基金日前正在进行股权转让。借此契机,一批有心基金公司MBO(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的人士纷纷发表言论,对基金公司股东进行抨击。

  在近日某财经周刊的一篇报道中,一位离开基金公司的行业老将向股东开炮。“证监会基金部来调研时,我对他们说,股东是对公司贡献最少的,回报却是最高的。对于一家基金公司来说,资本金有什么用?股东有什么用?我们为什么一定需要他们?”近些年,这一想法日渐盛行。

  股东有何用?十年前,没有人敢提出这一问题,因为那时的基金理财在整个证券市场上还是小儿科。即便是现在,敢正面、公开向股东发难的基金从业人员也没有几个。实际上,这个问题真正炮轰的对象并不是股东,而是监管机构。

  没有股东、出资人,就没有基金公司。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简单道理。而具体到中国基金行业,如果不是监管机构对股东、出资人近乎苛刻的成立规定,可以预见,今天的基金行业不会只有61家基金公司,而是600家甚至6000家。当然,公募领域旱涝保收的格局也不复存在。

  这些对自己股东恶语相加的人,目的并不是要打破基金行业所享有的垄断利润,也不是要让百姓获得更优质的服务。相反,他们实际上是要利用过去十年掌握的各类资源,最终将基金公司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种掌控并不仅仅在业务领域,也包括公司股权。最终把别人家的“现金牛”变成真正属于自己的“现金牛”。

  的确,基金行业是一个人力资本密集型行业,这一判断没有错误。现实是,目前基金行业的薪酬已经远远超过普通行业,成为金字塔上的顶端。

  一些高管又表示,公募行业人才流失严重,应该通过股权激励的手段进行挽救。这是得陇望蜀的贪念。对于股权激励或者MBO,目前公认的几大条件是,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间;其次,企业处于竞争性较强的行业;第三点是企业要有优秀的管理层团队。

  考虑到目前基金行业高门槛、半垄断的特性,在一个非完全竞争的领域,贸然进行股权激励会造成少数人偷窃公众利益的后果。更何况,对于这些志向远大的大佬,基金行业还有其他出路——阳光私募。私募的优点是收益高,缺点是没有政策保护,各自凭本事吃饭。但现状是,真正开赴这一领域的公募人员从比重上讲并不多,可见,公募基金的省力饭谁都爱吃。

  至于何时适宜股权激励,有一位私募大佬给出了一个参考标准。“当公募可以开展私募业务,私募也可以开展公募业务;当公募可以收购私募公司,私募公司也可以收购公募公司的时候,你再做什么股权激励,便不会有人说什么了。”这实际上意味着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