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政经 > 正文

“弱势”股东造就基金行业大佬

2010-08-16 08:37:23易天富基金网
  有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目前的股东文化,并不适应于中国基金业。基金业的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到了不得不进行改进的地步。新基金法的修改,或将为这一改进提供契机。

  国内基金业目前实行的是契约制,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基金公司高管更多地是对股东利益负责,为股东服务。基金高管没有和持有人形成利益捆绑机制,这种制度上的先天缺陷,使得基金高管眼睛只需“向上”,而不必“向下”。

  据了解,正在修改的《基金法》,计划将公司制和合伙人制度引入中国基金业。业内人士表示,在这种制度框架下,基金高管的利益和基金公司以及持有人的利益就捆绑在了一起,基金高管如果干得好,所拥有的股权价值就会越高。反之,基金公司投资业绩差,管理混乱,持有人就会用脚投票,最终导致基金高管的股权价值大为缩水,甚至无法行权。

  一位上海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告诉记者,基金公司高管之所以出现频繁变动,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离职,根子还是在基金行业的制度建设上。如果不弥合基金公司股东所派生的董事会和基金公司经营层之间的“缝隙”,基金公司就会持续内斗,内耗的结果将是严重影响中国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

  上述总经理表示,中国基金业在经过12年的跑马圈地后,如今遇到了高管变动频繁、严重受制于销售渠道等瓶颈,当务之急是要治本而非治标。从源头上进行新的制度建设,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显得急迫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