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大力实施战略转型和业务转型,个人投资理财业务作为能够带来中间业务收入的新型业务,获得井喷式发展,商业银行各种类型结构的个人投资理财产品不断推出,银行间个人客户投资理财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销售作为商业银行投资理财业务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也获得了飞速发展。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近几年发展情况来看,各级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线日益完善,基金资产规耐投资者数量大幅上升,尤其是2010年证监会对基金发行实施多通道审批制之后,基金行业的发展更为迅速。目前,我国共有6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这些公司管理着600多支各类基金。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如何更多地在基金业大发展的背景下,高效地服务于基金个人客户,合理平衡银行短期的销售目标与投资者的利益,在提高基金销售业务收入的同时维护投资者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需求,迫切需要提供基金评价、基金研究和识别水平的有力支撑。
银行基金销售中引入基金评价的重要性
根据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通过几大渠道进行销售,即基金直销、银行代销、券商代销及第三方代销。其中,商业银行是当前基金销售的主要渠道。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公募基金的资产净值规模已经达到2万亿元,即便比2009年末缩水不少,这一数字仍属庞大,而且还在迅速增长之中。2009年基金新募集资金近4000亿元,80%是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在银行渠道,工建中农交五大行占据了基金托管90%的份额,基本主导了基金的发行与销售。其他包括基金直销、券商渠道和第三方代销销售的比例非常之低,其原因既有渠道资源有限的原因,也有支付结算瓶颈的因素。由于基金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机构没有资金结算权,资金不能停留在这些机构,基金公司的网上直销和第三方销售机构只能通过对接银行结算系统,依靠银行体系来完成销售。从基金投资者的类型结构来看,个人投资者是主要力量。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09年底,基金账户接近2亿个,其中99%以上为个人账户,机构账户不足1%,个人投资者的热情支撑了基金业的发展。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从过去若干年的历史投资业绩来看,许多时候公募基金并没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收益,许多基金中长期处于总体微利甚至亏损的境地。因而,面对眼花缭乱的各式基金,如何为个人客户推荐合适的基金,促进业务增长,成为商业银行基金销售中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也直接使基金评价开始凸显出其重要性。
2009年底,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年初进行了基金评价机构的资格筛选,从基金评价人员执业能力、基金评价理论和方法、信息采集制度、盈利模式等方面入手,筛选出了首批10家基金评价机构。这些机构当中,既有海通证券 、银河证券和上海证券等券商系评价机构,也有天相投资顾问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还有以晨星为代表的外资评价机构。总的来说,首批入围的基金评价机构在四大类指标,具体包括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模式,基金评价人员执业能力;基金评价理论基础、分类方法,评价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一致性和独特性;信息数据的公开性及信息采集制度和存储机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基金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利益冲突处置机制的完备性和执行力等方面均有相对优势。而正是基于此,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基金业绩评级评价纳入政府监管的大国。应该说,今后一段时间,个人客户继续支持基金业发展,银行渠道占据基金销售主流的局面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从商业银行专业专注的定位来看,未来的基金销售必将从目前相对粗放的模式转变为更加强调精细化,强调资产配置和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的道路上去。因此,正确认识基金评价在基金销售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合理利用其促进基金销售业务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