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基金消息 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和国金证券(600109,股吧)联合主办的中国私募基金年会2月25日在北京举行,此次年会主题是“千亿时代私募基金的规范与创新”,和讯基金全程视频直播本次论坛。以下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先生在圆桌讨论上就私募信息披露发言:
大家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有共识,大家都不排斥信息披露,都认为信息披露是对公司健康发展有好处的一个事情,梳理下来我个人觉得信息披露有两种:一种是自愿性的披露,还有一种是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这两方面都有待于进行探讨。
自愿性的披露基本宣传投资者的满意度,包括我的投资风格,我的投资业绩如何如何好,不管大家是用广告篇幅还是其它的新闻栏目,他们愿意去推广和宣传,正如刚才有位老总所说的,媒体力度还有待改进。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不是应该有,这是要修订法应该关注的话题,哪些是强制性信息披露,让十三亿人民都应该看到的。我所讲的“失信名单”,管理人有没有失信,不诚信的名单,这应该可以关注。还有管理层的资质状况是不是也应该披露。
刚才有老总提到,除了向公众的披露以外,还有一个披露是对投资者自身的。对投资者的披露可以说比对公众的披露应该更周到,更快捷,更认真。除了刚才所说的年报、半年报、季报,现在还有月报,将来可不可以周报,我个人觉得都可以。除了定期开宣讲会以外,即时、随时的投资者质询,我个人觉得投资者可以随时打电话,都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都可以满足投资者个性化信息需求的一个重要方式。还有一个大家想做,不敢做的关于劝诱,是公开的劝诱方式, 是媒体的表达方式还是仅仅一对一上门劝诱的方式。由于私募的限制,我们还应当使得私募的风格和广募的风格有所区别。放在银行小格子里到底是一对多,还是一对一现在有很多争论,你说一对多很多人在银行里才能看到,我个人认为采取友善的态度,视为合法。对于监管机构和自律机构来说,还有一层披露,我个人觉得这个披露比向公众披露要少一点,但是比向投资者披露有时候还可以多一点,因为它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避免私募出圈,损害其它人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备案制度,这是信息披露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