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距离修订现行的基金管理法更进了一步——今年1月底,中国证监会(CSRC)向基金管理公司发布了《基金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列出了拟议修订当前基金法的一些细节。
尽管人们此前已知晓了拟议中的变化,但一些细节还是引起了基金行业的注意。
意见稿的热点之一,是计划允许基金经理开立个人账户交易股票和衍生品。目前监管当局禁止他们从事上述交易,但意见稿提议允许他们在申报和接受监督的前提下进行交易。
基金经理们支持这种改变。上海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BNY Mellon Western Fund Management)首席执行官胡斌表示,监管机构应该提供合法渠道,让基金经理进行自己的投资。
北京银河证券(Galaxy Securities)高级分析师王群航补充称“基金经理收入丰厚,他们需要管理自己的资产。”
王群航认为,允许基金经理买入自己挑选的股票,可以鼓励他们进行更好的研究、从而提高自己所管理的投资组合的基金业绩。
然而,一些人担心取消现有限制会造成负面影响。
深圳证券公司的一位分析师表示“中国基金业内幕交易盛行,这种放松监管的做法,将让形势进一步恶化。”
为了打击内幕交易,征求意见稿表示,中国证监会将扩大对基金经理的监督范围。按照意见稿的提议,中国证监会将有权对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进行现场调查。任何相关业务和财务资料都应该提交给证监会。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有权冻结受调查的相关资产。目前的基金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只有获得法院的批准才可以这么做。
另一个重大变化,是拟议中对私募基金的监管。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私募基金,将获准在证监会注册,并可能获准公开发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