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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私募应该有一个管理原则

2011-03-06 19:05:00易天富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孙健芳3月6日下午,央行原副行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参加贵州代表团会议上对媒体表示:虽然私募不需要很严格的监管,但是它也应该有一个管理的原则,在金融立法方面,是最有可能被提上修改议程。

  之前《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基金公司等相关机构。据悉修订草案中,并没有出现“私募”的字眼,而是将公募公司和私募公司统称为“基金管理人”,法律的区分只是募集方式不同。

  对于目前基金法修改,吴晓灵的承认存在两种意见,一个意见是完善证券基金法,另一派意见把它变成一个投资基金法。

  对于新《基金法》何时出台,她没有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