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股指期货推出以来,公募基金公司专户尝鲜股指期货,随后QFII也得到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资格,券商也通过集合理财开始试水股指期货。而目前规模达到3000亿元的阳光私募却一直无缘参与其中,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产品赚得盆满钵满。而近日,记者从业内获悉,目前《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下发给各公司征求意见,中国银监会将于近期出台正式文本。这也意味着,阳光私募试水股指期货有望放闸。
《指引》已下发各公司
阳光私募向来被认为是中国的对冲基金,但由于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进行对冲交易,而显得名不副实。此前有消息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给各公司,但从记者获得的这份《指引》来看,其中已经将“征求意见”字样去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该《指引》即将于近期出台,但阳光私募参与股指期货仅限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
该《指引》中显示,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申请资格,交易资格分为基础类资格和普通类资格。对监管评级不同而能从事的交易做了明确规定,但参与仅限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指引》中显示,具有监管评级3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基础类交易资格的可从事固有业务项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如果评级在3级以上并具有普通类交易资格的,则可从事固有业务和集合信托计划项下的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股指期货交易。而评级在2级以上具有普通类交易资格的,除上述项目外还可以从事单一信托业务项下的股指期货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当信托文件事先另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为信托业务提供顾问服务。业内人士表示,该投资顾问即为阳光私募,这意味着阳光私募可以正式参与股指期货中。
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该《指引》已经上报银监会,只差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将于四月初正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