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总经理傅德修表示,“光大保德信成立至今,双方股东在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多方面持续提供指导与支持,在公司经营方面,则给予管理层充分的信任,从而使光大保德信得以融合双方股东的优势,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双方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的约定,即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外资的持股比例。股权转让并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光大保德信将继续秉承‘智慧光大、德信为本’的理念,争取为双方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