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规模过小实际上时刻面临着清盘风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但在当前基金业绩不振的情况下,如此多的迷你基金要摆脱困境、解决规模过小的难题,可谓困难重重。业内人士认为,盲目追求数量扩张只会加重目前基金业面临的困境。(朱景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