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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中: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是基金销售的救世主

2011-07-11 14:57:00易天富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申兴

  "第二届中国基金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于2011年7月8日在深圳举办,活动齐聚了全行业66家基金公司高管或代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监管五处处长林海中在会场指出,最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完成了修订,里面有很多亮点。但他提醒各家基金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并不是基金销售的救世主。

  据林海中介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从2008年一直修订到2011年,终于完成了这项任务。但是对这个《办法》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区,很多人认为这个《办法》的修订监管部门只是为了推动独立第三方销售机构,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成立,甚至是为了推动外资银行进入咱们这个领域而修订的这个办法,这可能是一个错误的认识。他认为,其实《办法》里面有很多亮点。比如说《办法》第一次在部门规章层面确定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性质,保证了它的独立性。当然这个独立性还需要由《基金法》修订进一步确认,在法律层面。

  “当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出现,我们不是迎来了基金销售中的救世主。”林海中表示,“理财顾问的出现,也不是为大家带来赚钱的保证。为什么会有理财顾问呢?理财顾问,他们具有行业经验、经过专业的培训、具有从业资格,他们还有大量的对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的信息,他们还具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为投资人选择比较合适的投资产品,这是他们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