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7月22日讯 财政部日前公布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相关政策的说明。
数据显示,2010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0亿元,决算数为59.15亿元,完成预算的591.5%,主要是2010年对历年欠缴的基金收入进行了全面清算并基本征缴入库,基金收入比年初预计有大幅度增加。2010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支出预算数为44.9亿元,决算数为89.61亿元,完成预算的199.6%,主要是2010年根据基金清算收入,相应追加安排基金支出。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1992年,国务院决定征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征收标准为全国每度电(千瓦时)3厘。之后,由于提高基金筹集规模、消化葛洲坝(600068,股吧)电厂提价影响、支持长江电力(600900,股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原因,基金征收标准经过多次调整变化,各省(区、市)征收标准各不相同,最高的14.91厘/千瓦时,最低的4厘/千瓦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已于2009年12月31日停止征收。2010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主要是清缴以前年度欠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