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7月22日讯 财政部日前公布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数据显示,2010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3亿元,决算数为3.23亿元,完成预算数的24.8%。主要是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从2009年底开始征收,对2010年基金收入情况预测不够准确。2010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3.29亿元,决算数为2.5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9.3%,主要原因是该项基金收入未完成预算,并有部分项目未完全具备实施条件,相应减少支出。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印发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26号)。该项基金从有发电收入的大中型水库发电收入中筹集,根据水库实际上网销售电量,按不高于8厘/千瓦时的标准征收,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支持库区防护工程和移民生产、生活设施维护;解决水库移民的其他遗留问题。其中,跨省际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由中央财政按相关省份应分享的比例,拨付给相关省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