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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捆绑示信心 明星私募力推“目标回报”

2011-09-20 10:54:00易天富

  《阳光私募创新在路上》系列报道之一

  引言:阳光私募基金在经过了近7年的高速发展后,遭遇成长的烦恼,业绩低迷、发行遇冷清盘频现…。穷则变,变则通,阳光私募创新自救,无论是在产品模式、组织形式,还是策略方法上,都获得了良好的成果和市场的关注。为积极探索阳光私募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私募排排网推出《阳光私募创新在路上》系列报道。

  A股市场震荡加剧,阳光私募创新产品受到市场关注。近期,多家明星私募主推“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其利益捆绑机制和“赏罚”制度既展示对自己投资能力的自信,更表明了对未来市场的信心。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分别有重阳投资、武当投资、云南信托、星石投资等4家明星私募公司成立了5只“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包括“重阳目标回报1期”、 “重阳目标回报9期”、“ 武当目标回报第3期”、“ 中国龙目标回报1期”、“ 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

  据私募排排网了解,所谓“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即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投资该产品收益达不到前期设定的目标,私募公司将之前收取的部分业绩报酬补偿给投资者。同时,产品设定风控目标,如果净值在某段时间内低于该目标,则大幅降低或减少该段时间的管理费,以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目前的“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一般3年为期目标回报50%,业绩未达到预期,投资顾问将以计提的浮动业绩报酬的50%进行补偿,管理费则通常浮动收取。

  据合赢投资市场部韩迪介绍,目前合赢投资正在发行一款“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合赢目标回报5期”,该产品3年目标收益50%,三年期满,如产品累计收益率未达50%,则投资顾问计提的浮动业绩报酬的50%将补偿持有三年期满的信托份额(以补足三年累计收益50%为限)。

  韩迪表示,该产品只有在净值达到1.05元及以上才能计提浮动报酬,同时,管理费收取也与业绩挂钩,当产品净值低于0.95元(不含)或净值对比最近连续六个月的最高信托单位净值下滑幅度超过15%(含)时,投资顾问都不收取当月投资顾问管理费。

  融智评级研究员彭晓武表示,“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将管理公司和投资者风险捆绑在一起,一方面说明对自己投资能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表示对未来市场的信心。

  “尽管该类阳光私募强调目标回报,但不能确保实现,不是保本保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应以长期视角进行阳光私募投资,是使资产在可控的范围内实现长期增值。”彭晓武补充道。

  表:2011年以来成立的“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

序号产品名称投资顾问投资经理成立时间最新净值
1外贸信托·重阳目标回报1期重阳投资裘国根 2011-9-11
2兴业信托·重阳9期重阳投资裘国根 2011-8-180.9961
3兴业信托·武当目标回报第3期武当资产田荣华 2011-7-111.0118
4中国龙目标回报1期云南信托赵凯 2011-5-40.9624
5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星石投资江晖 2011-1-281.0067
数据来源:私募排排网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