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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分级基金发展 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1-10-09 12:24:10易天富基金网
  首发《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

  证监会日前草拟了《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这是监管层首次发布分级基金产品的审核指引。该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的设计原则、规定了仅发展融资模式分级基金、限制了分级份额的杠杆率、要求相关机构须向分级基金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该指引于2011年9月26日起向基金公司及托管银行征求意见。

  分级基金作为创新型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一直没有相关的产品审核指引,此次《指引》的发布旨在规范分级基金产品的发展、控制分级基金的投资风险,有利于分级基金的规范化健康发展、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根据《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的规范

  1、产品设计应遵循结构简单、风险可控、风险收益相匹配和充分揭示风险的原则;

  2、证监会规定目前仅发展融资模式分级基金,暂不受理三级及三级以上子份额分级基金、可分离金融衍生产品分级基金和分级ETFs等复杂的分级基金;

  3、为降低风险,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分级基金还需限定分级份额的初始杠杆率,债券型分级基金不超过10/3倍,股票型分级基金不超过2倍,无固定分级运作期限的分级基金需限定分级份额的最高杠杆率,债券型分级基金不超过8倍,股票型分级基金不超过6倍;

  4、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及销售机构应充分揭示风险,并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分级基金时要求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收投资者教育手册。指引还对分级基金的名称、到期处理方式、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