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原光大保德信总监许春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许春茂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许春茂是上海市基金业首名因涉及“老鼠仓”而获刑的基金经理。
经审理法院查明,自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指令原校友张某在原先大学校友史某、王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人民币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09余万元。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至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