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新京报》昨日报道了丰台区育仁里社区一个“爱心基金”,由几十户居民自发筹款、捐款者轮流管理,6年来共帮助百余居民解决了燃眉之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一些社区,住户虽然名义上互为邻居,却并不常来往,然而谁家都有可能遇到点急事,比如有人突发急病、家中起火等急需用钱的情况,这时,由大伙儿凑份子的“邻里救急金”,就能发挥关键作用。
不过,“爱心基金”毕竟不是真正的基金,如何使这种带有互助性质的集资款更好地发挥作用,甚至推广,则还需在管理上加以完善。“爱心基金”之所以在育仁里社区运行6年没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正如其召集人所说,和“大家都是老邻居,相互知根知底”以及分散管理款项不无关系。尽管为保证基金的纯公益性,规定了不存银行、不得用于投资获利,但也是因为金额小。时间长了,谁都难保不会生出些误会,也难保一直不出现公款私用的情况。
专家建议让这种基金到社区备案。如此获得政府合法承认,当然是需要的,不过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不妨给予这样的基金更多的支持,例如提供专业指导,让基金在管理上更规范些、透明些,避免未来可能的争议。例如,为了不让资金出现闲置浪费,可以推荐进行一些低风险的保值增值操作。在此过程中,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居委会,可以发挥公信力和影响力,在款项的监管、使用上给予指导,让“爱心基金”更安全、更高效地服务社区。
小小“邻里救急金”,就是一个“爱心储蓄罐”,帮助居民,也为政府减压,何乐而不为?
吴虞(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