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私募基金 > 正文

私募呼吁严格退市应与放开IPO发行相辅相承

2011-11-28 17:41:00

  和讯网消息 11月28日下午,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或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上海富晶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王林对和讯网说,“这是证券市场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好的苗头,市场一定要优胜劣汰,乌鸡不能再变凤凰。”王林说,对于新制度不能求全责备,但以后需完善,希望相关制度尽快确定并实施。

  王林同时也担心,如果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价如果不能低于面值,或者通过某种操作使其长期高于面值,那么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规定是否会落空。

  据此,王林进一步呼吁,希望能够放开IPO发行,“严格退市与放开发行是相辅相承的,要解决创业板三高问题,改革现有的承销发行制度。”王林建议上市承销商应压低新股发行价格,以解决三高问题,从而缓解市场上首日破发的现象。